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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衙内》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连载四)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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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连载四)

在魏文馨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我把她抱上了床。这么做至少有一个好处,我们的结婚纪念可以和她的生日同时庆祝,能省不少钱。

如果你已经看出来了,那我就承认我是在扯蛋。我和她以前是农民,然后是打工仔,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一点没有过什么结婚纪念的习惯。这么扯蛋只有一个意思,说明我十分向往高层次的生活。当然,根据我的经历和目前所处的环境,我能想象到的高层次生活无非也就是牛奶鸡蛋,咖啡西餐而已。至于别墅小车,出国如同走亲戚,那是不敢想的。离我太遥远,胡乱去想怕惹伤心。

那时我跟魏文馨正式谈恋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别人也已经习惯把我叫成她老公把她叫成我老婆。听到别人这么叫,我心里就发痒,一门心思想把它早日变成事实。当然,如果你理解成我那么想结婚就错了。对于一个没有婚姻经历而且年轻的男人来说,结婚其实就只意味着做爱。

我和魏文馨都是湖北老乡。我家在谷城,她家在红安。我在家里是老大,下面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她是老幺,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我这么说的意思是想说明我做惯了主,而她习惯了被别人做主。所以我带她去开房并且提出同她做爱,她也想不出拒绝的办法,甚至于连要不要拒绝都还没有想好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我弄上床了。

如果是在家里,我要这样做有点难度。首先我们要订亲,双方都要经过对方父母兄姐,乃至三姑六婆的多方审查。仔细一点的话,还要查探祖宗三代的流派,考究一下家教门风,看看是否有偷人做贼,不孝翁姑的事情发生。这些都通过后,我就要出一大笔彩礼钱,算是把她订了下来。这个时候,如果我要跟她睡觉,双方大人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也会认为理所当然,一般情况下不会拒绝。但是这么一大堆事情做下来,我就会疲惫不堪,心情全无。就算她乖乖跟我睡觉,也是味同嚼蜡。

在外边就简单多了。我已经长大成人,未婚,身高和长相都没有重大缺陷,能养活自己。具备这些条件就足够了。同理,魏文馨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也足够。甚至她能不能养活自己,够不够十八岁都没有什么关系。

还在她过生日前几天,我就跟她说好一起去吃饭,看电影,庆祝她的生日。但没跟她说要去开房间,免得她有太多时间考虑,就此节外生枝也不一定。

那天我们专门请了一个下午的假。快吃中饭的时候我去她宿舍外边叫她。自从我们谈恋爱,大都是我去叫她。女孩子面嫩。但是很显然,她非常乐意有个男人去宿舍外叫她。每次叫她的时候,她都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然而两眼放光,小脸上神采飞扬。这些都说明她以前没怎么谈过恋爱。同时证明我在她心目中算个拿得出手的男朋友。

这里顺带介绍一下我自己。我身高一米七三,体重超过一百六十斤,在南方人中算得上魁梧。此外我经常理个平头,脸相凶狠,颇有点阳刚之气。如果你以后见到我,发现我在扯蛋,那也很正常。谁在介绍自己的时候不说点好听的?你怎么看我无所谓,总之魏文馨对我非常满意。

魏文馨那天刻意打扮了一番,穿了件真丝面料的短袖衫,一条奶白色小碎花的长裙子。这套衣服花了她大半个月的工资,但是并不适合她穿。她长得娇小玲珑,适合穿紧身的衣服或者运动装,显得精神。如果换成花蕊那种高挑丰满的女孩子来穿,就会显得身材很棒,相当好看。

当然我不能说出来。魏文馨自己说,想这套衣服都想了大半年了,以前一直没舍得买。言下之意是为了我才买的,女为悦己者容。我应该为之骄傲。我也确实赞扬了一番,说得她眉花眼笑,以为自己眼光独到,可以改行去做服装设计。送这种顺水人情,惠而不费,我最拿手了。会说好话和会送人情,是我能在总务课生存发展的两大原因。

一出厂门,魏文馨就挽住我的胳膊。再走几步,就变成整个人吊在我身上了。我不反对有个女孩子吊在我胳膊上,我力气够大,只要她长得跟魏文馨一样够可爱就行。我只是反对在这么厉害的太阳下整个人靠在我身上,而且热情如火,就像要烧起来。我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她的鼻梁笔挺,刮起来很方便),说:当心长痱子。

按照预先拟定好的程序,我们先去吃饭。我本来是要带她去麦当劳,但她反对,说是又贵又难吃。这一点我很赞同,于是又提议去喜盈门。喜盈门是附近最大的一间酒店,我也只去过几次,每次都是别人买单,每次都花上千元。但是每次都吃不饱,回来还要泡方便面。魏文馨问什么价格,我捡便宜的说了说,结果把她吓了一跳。她两眼放光,拼命摇头反对,说是这么吃,要给她老爸老妈知道,一定骂死她。记得以前小时候过生日,不过就是吃两个鸡蛋而已,也很满足。有时连鸡蛋都没有,也没什么,一样很满足。

如果我理解为只要有爱情她就满足,那就证明我智力低下。魏文馨的意思是她很会理财持家,是个不错的老婆人选。既然她不肯多花钱,我也就不坚持。因为我也不是什么阔佬。最后还是依了我的意思,去谷城餐厅点了几个她喜欢的菜,喝了点红酒。

魏文馨不能喝酒,一点红酒就喝得两眼水汪汪的,脸上红得似乎一掐就破。我忍不住伸手拧了拧。看她的样子,要不是餐厅里有人,随时准备扑过来了。

这饭吃得马马虎虎,因为两个人的心思都不在了。我本来是想直接就带她去开房间,又觉得胡乱打破程序怕有点不妥。于是就去看电影。

看电影之前,我跑去西饼屋订了个蛋糕。魏文馨说不用了,吃不下。我解释说:你带回去给花蕊她们吃。这就证明我是个很细心的人,会照顾到她的面子。这么说也没错,但不全是。真实原因是我记挂着花蕊。

在陪女朋友过生日时我还记挂着另一个女孩,这件事很不合情理。但事实如此,我没有扯谎的必要。

那天看的是一部香港警匪片,演了些什么完全记不得了,总之情节很烂,但场面还算火爆。我们工厂附近的电影院尽放这种垃圾片,不是警匪就是鬼怪要不就是爱情,兴许电影院的老板认为我们打工仔就配看这种热热闹闹的东西。这也难怪,我们大都是初中毕业,有些还是文盲,给我们一部大片未必看得懂。大片又贵。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看电影。但是附近适合我们娱乐的东西实在不多。比如保龄球,又贵又不会玩。要不就是溜冰,但我体重超标,玩溜冰有危险。然而陪女朋友过生日,总不能什么事都不做罢?

电影院有两种位置,价格很不一样。楼下的三块钱一张票,楼上的要八块。因为楼上是包箱形式,两个人坐在里面可以干点别的。这个钱我必得要花,魏文馨也没反对。这小妹妹也有单独跟我呆在一起的欲望。我们谈了几个月的恋爱,也没怎么出去玩过。通常是在厂内找个隐蔽的角落,在那里坐一坐,搂一搂,亲个嘴而已。但是这种时候也不多。因为我是总务组长,许多人都认识我,被人看见有点不大好意思。

只有一次我兴致大发,在公休天带她去了趟虎门,看林则徐纪念馆。我对那些铁炮以及陈列的锈迹斑斑的鸟枪、刀叉之类的东西很感兴趣。魏文馨勉强陪着,眨巴着眼睛听我讲解第一次鸦片战争的事情,趁我不注意时扭头打个呵欠。到后来我口干舌燥,没了讲解的激情,索性带她去了虎门服装市场。她满心欢喜赞叹,两眼光芒万丈,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类服装中流连忘返,如同小孩子进了迪斯尼。

从那次以后,我就决定,再带她出去,只要做爱就够了。

我们在电影院的包箱里像两条麻花一样扭成一团。

我迫不及待地亲吻魏文馨,显得有点急色。这事以前也干过,但这几个月和魏文馨一起干的次数不多,憋得实在有些狠了。魏文馨开始有点怕,东张西望地看看左右的包箱,发现大都扭在了一起,而且电影院很黑,看不真切,只看到模模糊糊的两个人影互抱着乱啃。这极大地增强了她的胆气,同时也极大地刺激了她的欲望。

由于以前做得不多,她还有点生涩。不过就亲吻这件事来说,女孩子有天赋,不用怎么教导就能很快进入状态。

这么胡乱啃了一阵,银幕上突然枪声大作,把我们吵醒过来,就看上几分钟。等枪战打完,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掉了,我们又开始乱啃。

那场电影一个多小时,我们就是这么看一阵啃一阵。当然,我还做了些别的进一步的动作。干这些事的时候,我手法熟练,显然经验老到。但魏文馨就没有。我明显感到她呼吸变粗,心跳加速,甚至还听到了压抑的呻吟声。

除了亲吻和抚摸,我倒没有再进一步的做其它事情。我不想在电影院把一切都搞定。这个地点不大合适。但是我深信,已经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我把事情进行到底了。

从电影院出来时,魏文馨脸颊潮红,衣衫零乱,勾着头不敢看人,好像谁都知道她刚刚在里面跟我亲热过。

这对我是件好事。她已经完全丧失判断能力,任由我带她去了预先订好的房间。在途中我还抽空买了点吃食,像水果之类。这也算秉承圣人遗训。既然我准备去色一色了,自然也不能忘记食。食和色是联在一起的。

对于这件事,我预先做了些准备,有志在必得的意思。比如瞒着魏文馨先订好房间就是证明。

我订的房间相当简陋,除了一把风扇,一张破破烂烂的桌子,光剩一张大床。我们这里是工业区,旅馆到处都是,但够档次的不多。这完全可以理解。

许多人包租一栋房子,随便隔成些单间,在里面放上我刚刚提到的几样破家具,就算是旅馆了。可以临时租也可以月租。月租金一般在二百五到三百五之间,视乎房子的新旧和配套的设施而定。临时租一般是二十块。对打工仔来说,不便宜。但是考虑到我们大多数时候都被关在厂里,这个价格也还可以接受。

我后来也感到,和老婆的第一次就在这种又破又脏的小旅馆完成,未免有点对不起人。但是做都做了,惭愧也没有用。

魏文馨一进门就看到了那张大床,脸立即红了,飞快地抬头望了我一眼,又飞快地勾下去,有点磨蹭。但也就几秒钟的样子,她就走过去,坐在床上,一只手绞着衣角,勾着头不敢看我。我想她再迟钝也该明白我的意思了。何况她只是不爱说话,并不笨。这个样子就该算是默许了。

我和她的第一次就是在这间简陋的租房里完成的,从头至尾都是我采取主动,但整个过程中她都很配合。

我又做了些准备工作。因为从电影院到租房要步行十几分钟,魏文馨的激情早被紧张取代。就这么迫不及待地直奔主题,她吓得要死,我也会跟着紧张。

她咬紧牙关才买的那件真丝衬衣倒没给我惹什么麻烦,我抱住她胡乱亲了一阵就把衬衣解开了。那里面是跟衬衣同样颜色的胸罩。那个鸟胸罩系得无比之紧,我使了很大的劲才挤进去两根手指。但魏文馨后来说这不能怪她,要怪只能怪我的手太大。

我对女人身体的喜爱,最大兴趣的部分在于ru房。魏文馨的ru房和她的外表一样,中规中矩,不过因为年轻的关系,还是相当的吸引人。但是一段时间之后,就有点发炎,一碰就痛。我想要是换成花蕊,可能就不会有这毛病。她看上去如此健康。

只有在最关键的时候,魏文馨突然推住我,看着我的眼睛很认真地说:你要答应我,不许变心,要娶我做媳妇。

这话傻得厉害。当时犹如箭在弦上,我几乎都没听到她说些什么,只是一叠连声的答应着。魏文馨听我答应了,就放心地闭上眼睛,任由我去忙活。

事后仔细回忆,才想起她要我娶她做媳妇,而我也答应了。这也没什么,娶她就娶她吧,反正我总是要娶一个老婆的。

还有一件事情让我困惑,我清楚地记得,在和魏文馨亲热的时候,我想到了花蕊。这很不像话。我不大愿意相信那个女孩子在我心目中份量如此之重。我已经答应娶魏文馨了。我是个很重诺言的人,算是一个优点吧。

但是我也明白,这一辈子,恐怕是忘不掉花蕊了。

ps:其实,馅饼自觉还是很厚道的,正文暂时需呀多酝酿一下,怕诸位大大久等,公众版发了一万多字,不管怎么说吧,这个也是原创,是小说,有故事情节,不是唠嗑。诸位何不多体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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