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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啊小安,你看阿姨忙活了这么长时间,都把你给忘了。”
下午两点左右,馄饨摊的客人终于走的差不多了,此时也到了该收摊的时候,许母这才想起一直在旁边坐着的陈安,整个人有些歉意的说到。
陈安对此毫不在意,一边跟许长歌一起帮着收摊一边问道:“阿姨你的馄饨做的这么好吃,怎么就没考虑考虑开个小店呢,那可要比在外面出摊舒服多了吧。”
陈安这番话可谓是说到了许母心坎里,毕竟哪个做路边摊的不想有一间遮风挡雨的小店呢?
然而许母在沉吟了片刻之后,终究是满脸苦涩的摇了摇头,故作轻松的回道:“开间店哪有那么容易,你看阿姨每天起早贪黑的才能赚几个钱,供长歌读书已经很艰难了,哪有闲钱开店?”
陈安敏锐的注意到,许母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一旁的许长歌身形一抖。
这个细微的动作让他无比心疼,因此马上开口道:“其实我这次来,是有件事想要跟阿姨商量的,阿姨包的馄饨我吃过,味道在整个宁远绝对找不出第二家。”
“不如我给你投资,咱们合伙开一家小店如何?”
说着,陈安还不忘补充道:“我家有个亲戚,原来是在宁远一中对面做小吃生意的,只不过他家现在搬家了,店空出来有些可惜,所以就以很划算的价格租给了我。”
“阿姨您也知道,马上就要开学了,我弄这么个小店也没什么意义,不如交给您来经营如何?”
在来此之前,陈安早已将一切都想好了,对于他来说,出手帮助一下这一对母女俩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反而能让许长歌卸下一直以来的重担。
这个忙,他必须要帮,即便跟许长歌没有前世那一层特殊关系也同样会如此。
此时此刻,许母听了陈安的话之后其实是有些意动的,可话到了嘴边却又犹豫起来。
“那家店的租金是多少啊...太多了阿姨可拿不出。”
“阿姨你放心,租金的事我已经解决了,你只需要安心开店即可,到时候我对咱们这个店进行一番改造,保准生意兴隆。”
对于陈安来说,许母还是十分信任的,再加上开店的钱一分都不需要她出,整个人自然没有什么异议。
因此一行人在收完了摊之后,直接去跟陈安看了一眼店面。
陈安租的店面乃是宁远一中对面最好的位置,许母一来就感觉有些不对劲,这么好的店面怎么可能被低价出租?
陈安发现了许母的紧张,最终再三表示这是亲戚租给他的才打消了疑虑,并且最终在许母的要求下,两人还对今后的分成问题作出了书面协议。
其实这对陈安来说根本就不重要,他从未想过要从这一家小小的馄饨店中赚到什么。
不过为了让许母安心,他也只能如此,不过有一点却要提前说好。
之后陈安对于这家店的营销手段,许母可不能插手,因为陈安早已经制定了一条完整的营销计划。
对于陈安这样的人来说,单单开一间店显然没什么难度,不过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他要在几天时间之内,让这间平平无奇的馄饨店,成为宁远市独树一帜的品牌!
......
之后的几天,陈安一直在跟许母和许长歌忙活店里面的事情,从装修风格,到商标设计,以及独有的餐具设计,一切的一切都要经过陈安的手。
如何做好一碗馄饨,这件事显然许母更加拿手,但如何做起来一个品牌,此时的宁远恐怕没人能比陈安更有话语权。
陈安最终为馄饨店取名为状元馄饨,并且亲自带着许母去了商标局注册了商标。
因为本来店铺就已经装修的差不多的缘故,做完这一切之后已经可以准备开业了,但陈安却并没有着急,因为他还有另外一件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编故事。
后世许多品牌能够顶得住滚滚洪流的冲刷,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那些看似各不相同,实则万变不离其宗的品牌故事,这其实就跟创业一样,故事讲得好投资人自然愿意乖乖投钱。
若是连故事都讲不好,怕是连狗都不理。
陈安专门为状元混沌设计出一个很简单,但传播度却极广的传说故事。
什么古时候有位秀才屡试不第,最终吃了一碗状元馄饨之后忽然高中啊,什么某某高中,高三学生吃了一学期的馄饨,最终全部考上大学啦之类的故事。
只要想编,分分钟就能编出七八个来。
对于编故事来说,重要的其实根本就不是逻辑是否严谨,是够有可信度,重要的是能否能传播出去。
当一个故事经过广泛传播之后,就已经没有人会在意这个故事究竟是什么样的了,最终故事中透露出的品牌效应,会化作一个又一个符号永远的停留在顾客脑海中。
时间长了,人们只会记得吃了状元混沌就代表能考上大学,只要将这两个概念绑定在一起,不愁馄饨卖不出去。
这也是为什么陈安要把店开在高中对面的主要原因。
毕竟还有什么地方是比高中对面更匹配状元馄饨的文化理念跟品牌故事的呢?
等到做完了这一切的前期准备之后,陈安开始在整个宁远的报社,以及地方电视台投放广告,广告词写的越俗越好,越洗.脑越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将文化标签深深的植入进用户脑海。
最终,陈安的广告攻势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开业第一天,甚至还未正式营业,便有无数人蜂拥而来,几乎将整个馄饨店围的水泄不通。
许母见此情况都要被吓傻了,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至于化身服务员的许长歌,望着店外的景象更是差点没惊掉下巴。
说实话,从一开始她就对陈安那一系列骚操作抱有不信任的想法,毕竟哪有人店还没开起来就先想着编故事,打广告的?
一家小小的馄饨店又不是什么高端品牌。
实际上许长歌的想法完全是一个谬论,既然满地都是馄饨店,为什么顾客非要到这家店里来吃?
一定是有东西吸引他,可能是一个离奇的故事,或者是以道听途说的传言,总之走进店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有理由的。
然后他们发现馄饨的味道还不错,以后就会在脑海中形成思维定式,一想到吃混沌,下一刻就会想到状元混沌。
这才是高明的营销方式,将产品跟品牌进行强绑定,并且利用广告的优势以及品牌故事所带来的加成,源源不断的带来新顾客。
按照这样的营销方式,别说是馄饨了,即便是洋钉子,在这个时代都能卖到脱销。
只不过这就够了吗,显然没有,陈安的计划才刚刚完成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