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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爷眯了下小眼睛,接着,起身走到屋里支起的仕女屏风前,仿佛很仔细地在观赏那扇屏风上的画。
隔着那扇屏风,暖阁内躺着的那个娃儿,是淑妃从外面找来掩人耳目用的。那娃儿,在穷人家家里,当然是比不上宫里的待遇。这会儿,吃饱喝足,躺在那只舒服得好像天堂的小床上,摇摇欲睡,满意地打小哈欠。
万历爷的视线,透过屏风等物体,落到那个小娃的脸上。联想起了李莹从外面找来的那个男娃,一样是长得可爱俊俏。
孩子都是很可爱的,不分高低贵贱,因此被大人拿来浑水摸鱼,其实也挺容易的。毕竟,娃儿这个年纪能懂什么?根本是个让人使唤的傀儡。
连万历爷自己都这么觉得的事儿,其他人,肯定都是这样想的。
皇帝心头突然一阵感慨,说:“要是让这孩子当替罪羊,是不是可怜了些?”
淑妃身体一凛,道:“皇上,千错万错,都不在孩子身上。”
“是。以前朕都是这么想的,结果,好像事态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皇后、庄妃,那就不用说了。朕知道,她们从来都不是真把孩子放在心头上的。却是你,让朕突然大开了眼界。”
淑妃说:“臣妾,这也是可怜这孩子在亲生父母家里,没得吃,没得喝。”
“把朕的亲女儿,送到外面去,则是怕那孩子在宫里被狼虎给吃了,而朕,保护不了那个孩子是不是?”
“皇上――臣妾知道皇上难做。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皇上的孩子。皇上能偏心吗?”
万历爷就她这话回了头,在她脸上仔细地瞧了下,道:“说来说去,你是个疼孩子的人。”
“臣妾不敢。”
“你倘若不疼孩子,那么,把那孩子送走是什么意思?”
淑妃咬了下嘴唇,不好说话。
“疼就疼呗。你和朕都这么多年了,老夫老妻了,难道,觉得朕一样是个冷血无情的,对孩子能下得了手的?”
皇帝这样一说,淑妃脸上的肌肉好像不受控制的,蓦然一笑。
“皇上说的对。是臣妾口不择言,说错话了。”
“起来吧。”万历爷亲自走过去,扶起她那只手,轻轻抚摸着她的手腕儿,“朕不会怪罪于你,倘若真的想怪罪于你,不会当时帮你掩饰,帮你开脱了。”
“是,皇上,臣妾感激不尽。”淑妃低着小脑袋儿。
万历爷的嘴角微微一眯,当着众人的面,开始亲她的脸儿,一边亲一边说:“这么多年了,朕就想不明白了,朕都老了,你看,鬓上白发丛生,可你,怎么从来不显老呢?看起来,和朕当年第一次看你的时候,一样的美,让朕根本移不开眼光。”
“皇上。”淑妃被他抱的有些紧,感觉压着胸口,都有些喘不过气来,只能嘴唇里稍微溢出一丝哆嗦的气来。
要说她在景阳宫变成贵妃以后,皇帝有在她这儿过夜,但是,只是在她屋里睡着,她服侍他睡,实际上,他并没有再宠幸她。她毕竟年纪都摆在那儿了。哪能比得上那些刚入宫的,身体清白的,宛如花苞儿的未开放的小姑娘呢。
如果她是男人,都不会选她,这点自知之明她绝对是有的,所以,从不做勾引他的事儿。
当然,这里头有没有其它原因,淑妃肯定不会去深究。
感觉到她在自己怀里挣扎了下,万历爷骤然把她身子一抱。皇帝年纪这么大,气力却不减当年。把她吓得一声惊呼直飞出了嘴巴间。
皇帝抱着她,直接走去龙榻了。
敬事房,不用说,肯定要在今晚上加上一笔景阳宫的了。
听说皇帝偷偷去了景阳宫,皇后坐在春秀宫里,晚上一口饭都咽不下去。庄妃和华妃走了以后,姑姑走过来,请示是不是把菜热一热。
皇后仿佛望着屋里的纱灯出了神,没有听见姑姑说的话。
姑姑倒也聪明,垂立在旁,安静地陪着她没有作声。
为什么呢?
孙氏想了好久都想不明白。
明明那个时候,他把她提为了皇后的。皇后才是他的正妻。可他宠谁都好,偏偏不宠她这个正妻。据说,在她之前的那位皇后也一样,尝尽了这种寂寞。
身居六宫之首的高位,同时,隔离了那个男人的心。
要说是因为皇后这个身份特殊的关系?不,孙氏觉得不是。或许,以前,她自己都常拿这个理由来搪塞自己。可是,终究,今晚上发生的事儿,再次狠狠地在她心头上一击,令她彻底醒悟明白了。
根本不是这样的原因。
历朝历代中,皇帝最疼皇后的事儿都是有记载的。或许,皇帝会心疼两三个偏妃,但是,有皇帝,是最爱皇后的,给皇后作诗题字,什么都有。皇后要是生个病什么的,皇帝会哭个泪人似的。可这种事儿,绝对不会发生在万历爷身上。
原因很简单,皇帝的心,根本不在皇后身上。
万历爷的后宫里这么多女人,好像晴雨表一样,一会儿疼这个,一会儿宠那个,五花八门,别说后宫里的女子看不明白,朝廷上那些文武百官,一样都看不明白。皇帝身边的人,似乎没有一个能看明白呢。
说到底,皇帝这些层出不穷的小动作,不过都是障眼法。说来说去,万历爷真的是,只疼淑妃。
去景阳宫打听消息的太监回来了,进门给皇后报信儿,说是:皇帝今晚在淑妃那里睡下了,而且,敬事房做了记录。
好啊,淑妃都那么老了,一个孩子都没有给皇帝生过,结果,居然讨得皇帝的喜爱。要说这个后宫,以淑妃这个年纪的女子,能再讨得万历爷宠幸的,几乎没有一个。
万历爷的性子是十分挑剔的,尤其对女子这种事儿。不然,每年选秀,怎么皇帝乐此不彼,年年都是挑的那些最嫩的姑娘家入宫。
皇后当年选择李华来讨好皇帝,不也是因为皇帝好这口,就喜欢年轻的漂亮的,摸着手儿滑,看着脸蛋漂亮,青春无限。
她皇后有权有势,但是,偏偏和青春是靠不上边的。
可是,如今,皇帝不顾青春了,直接把淑妃这样和她皇后一样年老珠黄的女子给宠了。
再拿任何理由借口来搪塞皇帝的行为,已经是事实摆在面前,她皇后想糊弄自己都不可能的了。
她如今只剩下什么,一个永远不会爱自己的丈夫。这是她从入宫开始,应该知道的命运。固然,她和许多刚入宫的女子那样,曾经也幻想过,皇帝待她是唯一的,是与众不同的。终究不是。
百花争妍,不是最为华丽端庄的牡丹,能真正讨得男人的欢心。男人通常只是把牡丹作为一种象征,真正喜欢的花儿,都是自个儿偷偷藏在屋里的,不给其他女人知道。
孙氏突然一声啜泣,不受控制。
姑姑在旁跟着抹眼泪。
“吃饭吧。”孙氏突然开口说。
姑姑慌忙把泪珠儿一吸,问:“娘娘想吃什么?奴婢这就让御膳房把菜热一下。”
“随意吧。”孙氏道。
姑姑不敢再问,即退下了,去给孙氏端上几个热菜上来。
菜上桌以后,孙氏好像没有受到任何冲击,脸上平静,胃口和往常一样,不会太能吃,也不会不会吃。
太后陪着十九爷学了下写字,听说皇后那里用了饭了,嘴角一勾,道:“皇后是个实在的。”
旁边的刘公公听着她这话,跟着笑了声:“是。”
十九抬头看了太后一眼,仿佛看不懂太后的脸。
没过多久,大年三十来了。
离护国公府小世子满月,还有那样*十日的时间。
护国公向各方征询小世子取名的信件,从寄出去以后,收到的时间,不止要一个月。现代人,都是孩子出生之前,父母长辈们已经准备好各种男女名字了,一出生,这孩子就有名字了。可古代人不是,古代人,要孩子满百日,百日宴上才有认舅礼,取名的事儿。满月的孩子做什么呢?
――剃胎发。
护国公世世代代的剃胎发,可绝对不是随便剃的。
说是满月来剃,但是,孩子满月那日不是良辰吉日也不成,必定是要另择个日子,因此,在满月前后的日子来行这个剃发,最合适不过。
算哪天是黄道吉日这个东西,李敏是不懂的,只能把这种事儿,全程交给这些古代人了。所谓入乡随俗,她是科学家,固然不信这种东西,可也不能坏了人家的风俗。
老公是个古代的王公权贵,对继承人的种种事儿,无疑更是重中之重。因为古代人,讲究世代相传,非常重视子孙继承传统。
这样的观点,无疑,对于身为现代人,比较崇尚民主和自由的李敏来说,有点儿不知道如何说法。
要是这孩子放在古代,那不用说,孩子的路是自己的,她这个母亲,只做好抚养的工作,至于,孩子自己兴趣在哪儿,将来想做什么,她作为父母,肯定是支持孩子自己发展,不会去强迫孩子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可是,古代不是。尤其是,她嫁的这个夫家,这个老公,根本不可能让孩子自己选择自己的路。
护国公的孩子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做护国公,北燕的王。
看起来享尽荣华富贵,一生无忧,其实一辈子都被护国公这个名号给绑架了。
李敏对自己孩子这种注定的未来,不知道该说是幸,或是不幸。
最终,朱隶的一帮幕僚谋划了许长日子以后,把孩子剃胎发的时间,安排在了初九,那是孩子满月之后的第二天。
九九这个日子,李敏虽然不会算卦,但是,仅这么听,都能听出一丝言外之意来。
大年三十那会儿,李敏和孩子都未满月,对,古代女子,比现代的女人,更注重坐月子着一个风俗。她在坐月子中,孩子也未满月,因此,那些什么庆典之类的东西,通通,都不是她们母子俩能参加的热闹了。
过年什么的,在屋里呆着也挺好的。
屋外鞭炮声,从大年三十,可以放到年初八,络绎不绝,谁坐在屋子里一样可以听得见这些热闹,根本不会与世隔绝。年味儿,不是说只有在屋外。屋内,满盘的果子,喜气连连的窗花,等,满目都是大红的颜色。不知道的人儿,以为她这是新婚呢。
胡氏带着紫叶过来给李敏母子俩上晚饭的时候,说了一些外面发生的趣事儿。
由于尚姑姑年纪真的大了,上次受的伤未好,李敏一直都让尚姑姑在屋里养着。如今,她这屋子里,基本就是胡家这母女俩答理了。可以说,胡家这对母女,好在上进心强,但是知守本分,并不贪心,没有方嬷嬷那种痴心妄想。李敏用她们,倒也用的心头踏实。
毕竟上次,这对母女为了她,可算是都豁出命去了。
胡家母女俩,对她一样是感激不尽的。因为,她不仅提拔了她们,还帮着把胡家的男儿,胡二哥给一路提拔了,对李敏更是尽心尽力,真恨不得把一颗心都掏给李敏了。
李敏脚踩着摇篮的腿儿,让摇篮晃悠着儿子。
大年三十,她老公没有办法在屋里陪他们母子俩过年,是带着小叔见过燕都城里的百姓朝拜以后,上太白寺去祖庙进香了。等着过了今晚时辰进奉第一炷香。因此,回来的时候,是要半夜了。
她这个儿子,明显知道今晚自己爹不在,满嘴吹起了泡泡。
朱隶虽然爱孩子,是个典型的孩子奴,但不代表,会无限地宠坏一个孩子,更何况这儿子将来肩头上的重任大着呢。
像是小世子爷喜欢嘟嘴吹泡泡,不知从哪儿学来的坏习惯,朱隶最不看惯了。因为吹泡泡,看起来很不干净,满口唾沫横飞的。
要是被朱隶瞧见,少不了把儿子的嘴巴捏一把。
李敏因为是大夫,知道孩子在这个年纪,不免有这样一些小习惯,你训骂也没有用,因为这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倒也就没有怎么苛刻儿子。
很显然,他们的这儿子是个聪明绝顶的,知道在父亲面前不能吹,就在母亲面前使劲儿吹了。
李敏低头看着儿子吐泡的样子,发现儿子泡泡虽然吐,可是,却也不会说真的满嘴难看,不禁称奇地说:“你这个小坏蛋,脑子究竟是怎么长的?”
貌似从没有亲娘叫自己儿子坏蛋的。
胡氏母女俩听着李敏这话,互相看看,低下脑袋,好不容易止住出嘴的话。
李敏观赏了下儿子坏坏的样子后,对紫叶说:“去把回明给抱来吧。”
大过年的,放一个孩子孤苦伶仃的,而且眼睛也不好的,在一个屋里呆着,实在有点不近人情。
李敏并不把那孩子非得和李华挂在一块儿。
紫叶点了头,走去抱回明。
等紫叶把回明抱回来,李敏问:“小李子不在吗?”
话说那晚上出事的时候,李莹偷跑了,如果小李子在那儿守着孩子的话,不太可能不知道同在一个院子里的李莹出的事。显而易见,小李子那晚上自己私自跑出去府外不知道办什么事去了。
要是说,小李子是和袭击王府那些人内外勾结了,倒也不太可能。毕竟,小李子侍奉的那主子,京师里那位,不见得会帮着皇帝干这种事。
明显是,八爷那边,有自己的事在做着。
紫叶说:“屋里的奶娘说,说小李子跑出去了,中午溜出去的,到这会儿都没有回来,说是给小姐办年货。”
李敏听了不做声。
这个奴才,到底不可能是她的人,她也不会要求多,只要不在她这儿添乱行了。再说了,留了个人在这儿,不也是为了盯京师里的动静。
京师里,几帮势力里头,八爷少不了是一个重要的角色。
回明躺在了另一只小床里。这孩子年纪比世子大些,眼睛虽然严重的眼疾看不见,可是,听觉灵敏。好像是听见屋里有其他孩子的动静,她转过小脑瓜,静悄悄地听着什么。
李敏看了会儿这个本该是在皇宫里养尊处优的十公主,发现这孩子和李华不太像。
可能这孩子偏向了万历爷的遗传基因,比起李华那种爱彰显爱招摇的性子,是像了万历爷那种低调的安静。
万历爷实际上,真的是个很喜欢低调的人。看万历爷摆的宫宴都知道,从来不显张扬。
李敏想了会儿,倒是记起了这孩子一样没有满月理发呢,道:“今晚上,给这个孩子剃了胎发吧。”
择日不如撞日。再说了,这个孩子本就是寄人篱下,要是真的选了个吉日什么的,不给她老公找了个什么借口对这个孩子如何怎样。
当妻子的,偶尔得体谅下老公的处境。或许老公和她一样,觉得一个孩子而已,没有什么可以称得上威胁的,问题是,老公下面的人,不一定这样认为。
做领导的,岂是容易。这点,李敏很理解。
胡氏一听说,给这孩子剃胎发,总觉得,李敏对这孩子是不是太好了点。要是她,压根就不管这孩子怎样了。
紫叶跟李敏比较久,知道主子这个脾气,赶紧走去准备给孩子剃胎发的东西了。
无非是,水,剃刀,换洗的衣服。洗了头,剃发,再洗澡。
李敏亲自操刀,做着这一切。
由于自己娘亲离开了,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小世子略有些不悦地睁开了一条眼缝儿,然后不意外,肯定能察觉到原来屋子里多了个孩子。
原来是有孩子争他娘亲的宠。世子爷不满地嘴巴里哼哼两声。
胡氏赶紧把摇篮摇起来哄着。
因为知道李敏的脾气,倒是和朱隶差不多的,平常能忍则忍,但是,到触及底线的时候,哪怕是亲生儿子,都是不能忍的。
根据古代的风俗,给回明剃了胎发。回明在整个过程中安安静静的,没有一点骚乱或是哭泣。
李敏心里都得叹服了,这孩子,真有万历爷的真髓。万历爷没有疼这个孩子,真是可惜了。
剃完胎发的回明,被紫叶抱着,在这个屋子里一块洗澡。
李敏把剃下的胎发,用一个布包了起来,装进胡氏递来的一个匣子里,再挂上了一把小锁头,然后,让胡氏把这个小木匣找个地方埋了。
当然是不能埋在护国公府里。
忙完这一切,李敏走回到榻上坐下来,歇口气,这才发现,儿子突然安安静静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回明生性乖巧安静,不哭不闹是一回事儿,她这个儿子可不是,是一个挺能折腾的孩子。
李敏回头一看,见儿子一双专注的小眼珠子,好像在望着屋里哪个方向。李敏脑子里一动,才恍悟,儿子是听见某人洗澡的声音了。
当即,一脚踢了下摇篮的腿儿。
世子爷被一震,受了惊吓,回过小脑瓜,小脸蛋上给母亲摆了个不屑的表情似的。
怎么?我只是好奇。你以为我会喜欢哪个女孩子吗?
李敏似乎从儿子眼神里能望出点这个意思来,不由地嘴角一抽。
半夜里,李敏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听见屋里有了动静。是老公从太白寺下山,匆匆回来王府里陪他们母子俩了。
睁开眼,只见朱隶把儿子抱了起来,举的高高的,满脸笑容。
她这位大叔,其实性格挺爽朗的,尤其是只有自己人的时候。装深沉,只是在外面。
去了一趟太白寺,进了香,回来这么高兴?李敏只能猜,老公这是抽到了什么好签,而且与他们儿子有关的。
朱隶见她醒了,有些歉意地说:“本王这是惊醒王妃了?”
李敏坐起身来,笑着说:“本来就是醒的了,只是看王爷那样高兴,不想惊动王爷的兴致。”
朱隶听她一说,确实是,把在太白寺的兴致都带了过来和她分享,道:“等初九了,方丈下山,亲自给世子剃胎发。到那个时候,你和世子,也可以正式走出这屋子了,面对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