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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的担忧,老村长也是考虑过的。
想了想,皲裂的大手一挥:“行了,行了,大家都散了吧,从今往后,他就是我的小儿子了。”
“那,取名叫什么好呢?”老村长回头问男人。
男人躺在病床上,手脚不能动,只是掀了掀唇:“随意!偿”
突然醒来,看到的人一个都不认识,从前的记忆也是丝毫都没有了。
他是谁?
他做了什么,竟然被重伤成这样?
男人现在脑子里乱糟糟的,所以,本意是让村长自己想取什么取什么。
结果村长听他如此说,又猛然一拍自己的大腿:“随意?小意?嗯,好,这个名字好,以后大家都叫他小意了。”
小意在老村长的照料下身体一天一天好起来。
大腿有伤,刚开始下床走路不太方便,老村长的儿子便精心给他打造了一副拐杖。
胳膊上的伤口恢复得最快。
闲暇时,他能坐在院子里学着老村长一家帮忙整理渔网。
老村长的儿媳妇也是贤惠之人,虽然家里生活不富裕,但她每天换着花样给他做饭。
端了碗递给他,细细叮嘱,多吃点,如此身体才能好得快。
老村长还有一个乖巧的小孙女,小名小兰。
十岁。
喜欢穿一条白色的裙子在院子里蹦蹦跳跳。
玩得无聊了,便会围着小意拽了他的胳膊,小叔,小叔不停地喊。
小意的脑子里突然有镜头一闪而过,晃得太快,却是什么也没有捕捉到。
几个月之后。
小意的身体彻底康复。
他无法知道自己的从前,回不去,只能跟着老村长的儿子出海捕鱼。
那是需要耐心和技术的活,两人会呆在海上好几天时间。
风雨飘摇,日夜颠簸。
偶尔收获颇丰,满载而归。
偶尔,仅捞得一星半点的鱼虾。
面对生活给予的希望和失望,老村长一家从来不会表现得大悲大喜。
平静从容过着安分守己的小日子。
不富裕,却是温馨满满。
恬静得让人心生留恋。
小意闲来无事便教小兰写字。
肌肉记忆最是深刻,他出手写出的便是“乐乐”二字。
老村长在一旁抽烟,偏着头看过来,然后又是猛拍大腿:“哎呀,我想起来了,小意,在你昏迷的时候你就喊这两个字,当时听不太清楚,我也就忘记了告诉你。”
小意眉头微挑:“乐乐?”
“对啊,就是乐乐。”老村长很肯定的语气。
“还有,你看啊,小意,你的字吧,漂亮有力,我猜测你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老村长顿了顿,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当时我救你回来,你身上的那套西装不是坏了嘛,前几天我让我那儿媳妇拿到镇上去给你修补,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
“怎么?我儿媳妇哭丧着脸回来说了,你那衣服如果要修补好,估计得好几千块,并且镇上不行,人家要送到市里专门修补的地方去。”
“你想想,单是修补费用都好几千,你说你穿的那套衣服本来应该值多少钱啊?”老村长啧啧有声:“我也是第一次见识你这么奢侈的人,一件衣服而已,至少够我们平常人家生活好几年了。”
小意下意识地抬腕看表,想了想:“这样吧,老爷子,明天你让大哥去一趟镇上,把这块表卖了。”
“好端端地,卖表做什么?”老村长有些不乐意:“家里也不缺钱,你要做什么,直接告诉我。”
说着,他从自己的衣兜里摸出两张皱巴巴的一百元人名币,抽了一张递给小意:“拿着,明天你带小兰去镇上逛逛,顺便给自己买点东西。”
小意接过,眉眼间一抹笑:“老爷子,你就不怕我把小兰拐去卖掉了?”
老村长一口白色的烟雾从嘴里喷出来:“咳咳,咳咳……”
……
第二天.
小意带着小兰出门。
小兰是个外向的小姑娘,她对自己这个凭空捡来的小叔可喜欢了。
小叔长得帅,又会画画写字,比她父亲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牵着他的手,一路上叽叽喳喳。
两人在热闹的集市上走走停停。
最后,小意找到了一家典当行。
将手里的手表递出去,他看到典当行的老板两眼发光,随即,又努力装作嫌弃的样子,说他的表太过于破旧之类。
最后貌似很不情愿地问他想要典当多少钱。
小意伸出一根手指。
老板问:一百?
小意摇头。
老板问:一千?
小意依旧摇头。
老板开始坐不住了,拿纸巾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一万?”
小意挑眉:“暂时就这样吧。”
“一万可不是小数目,你这样狮子大开口,也不看能不能值那么多钱?”
老板无力地抗争着。
看面前这个年轻人,衣着平常,但是言谈举止则优雅矜贵。
给人一种好奇怪的感觉,像帝王微服私访。
想要压价,心里又带了莫名的胆怯。
特别是在与他对视的时候,老板的眼神会不由自主的躲闪。
小意缓缓将手表收起来:“不识货,那我也懒得当了。”
“哎,哎!”老板喊住了他:“年轻人,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
最后,老板唾沫飞溅,照旧支付了一万块。
小意带着小兰离开时,无意中在店铺的墙上看到了一副画。
“这是什么地方?”他指着上面密密麻麻的红房子问。
“色达啊!世界最著名的佛学院就在那里,前几天我有亲戚才从那儿旅游回来,听说那里的天空美得让人窒息,他们都说那儿是天堂,你难道不知道?”
老板赚钱了,他手里的那块表,随便找人出手至少得卖几十万。
心情好,自然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
“色达?”
小意念叨着:“我怎么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呢?”
回去的路上,小兰嚷着要买玩具。
小意让她自己挑。
小兰兴奋地笑,挑了一支魔法棒在手里,然后轻轻牵起自己白色的裙摆在原地转了个圈,魔法棒指着小意的身体:“巴拉巴拉小魔仙,我要小叔带我去吃北京烤鸭!”
长在海边的孩子,吃得最多的便是各种海产品。
虽然这里离帝都不太远,到底是没有多余的钱财去奢侈一番。
小意的脑子开始莫名的疼,像是要炸裂开来。
老村长说他的脑上有伤疤,失忆估计也与曾经的手术有关。
或者是在海里撞到礁石什么的,也不一定。
他揉着疼痛的太阳穴努力地回想,他失去的记忆到是什么最珍贵的东西呢?
……
当晚,小意找到老村长,意思是他想要离开这里去外面看看。
老村长一口接一口的抽烟:“的确该出去走走,毕竟,你就不应该呆在这个地方。”
说完,将烟杆丢一边,从衣兜里又摸出一些皱巴巴的钱,沾了口水数了数:“这里只有两千块,你先拿着吧,要是外面累了就回来,这里永远都是你的家。”
小意没有推辞,接过,然后给老村长毕恭毕敬行了个大礼:“老爷子,救命之恩,小意铭记在心。”
老村长拿过烟杆在桌面上敲了敲:“哎,哎,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救命之恩,不就是萍水相逢而已。”
小意笑笑,没再说话。
第二天,老村长一家将小意送到村口。
小兰哭丧着脸舍不得,抱了他的腰泪眼婆娑地问他:“小叔,你还会回来吗?小兰会等你的,会一直等你的。”
小意揉了揉她的小脑袋:“乖乖等我,嗯?”
一句话,他几乎是脱口而出。
小意到底是走了。
他将卖表的钱放在老村长的卧室里,比起自己,他们更需要。
他去了成都。
然后一路辗转终于抵达色达。
画面上那些挨挨挤挤的小房子真实的涌入视线时,他的思维有些窒息。
头疼不期而至。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但是冥冥之中,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来这里。
时值八月,这里是色达最美的季节。
天空湛蓝,草原苍翠。
小意微眯着双眸看到来来往往的人们脸上都是一片安详。
像老村长一家,也像那座临海村落最朴实的村民。
他跟着人群的步伐到了坛城。
许多人一步一叩,嘴里念念有词。
小意突然头痛欲裂。
有什么东西拼命想要从他的骨子里挣脱出来。
但是,直到他昏迷,再醒来,依旧是一片空白。
有年迈的觉姆给他端来了稀粥和馒头。
觉姆穿一身藏红色的长袍,苍老的脸上映着两团高原红,笑容无比的慈祥。
小意的目光穿过她,落在她身后一个纤柔的身影上。
两人离得远,他看不清她的模样。
下意识的,他却起了身。
“小伙子,你这是去哪儿?”
“婆婆,您知道她是谁吗?”
觉姆回头,顺着小意的视线看过去,然后淡淡一笑:“知道,她来这里很久了,就住在我的隔壁。”
“婆婆,她有家人吗?”
“家人?没有,我只知道有一条藏獒陪着她,不过,偶尔也会有人来看她。”
两人正在小声谈论时,那道纤柔的身影突然回头。
眸色带了茫然,只是一瞬,她又转过身了。
小意终于看到了她的模样。
五官精致,眉眼温柔,唯一与之不协调的便是脸颊上隐隐晒出了高原红,而在她的脸颊下方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只一眼,小意的心跳便乱了分寸。
这个小姑娘的美被日晒雨淋折磨着,又被那道疤痕掩盖着,像一块未雕琢的璞玉,隐隐在明媚的阳光下散发着温润的光泽。
不夺目,不张扬,但是,他就是莫名的喜欢。
像是寻遍千山万水,他终于找到自己丢失的另一块半圆。
遇见她,那是种尘埃落定的欣喜和圆满。
此生,再无遗憾!
“我要娶她!”
小意丢下一句话,转身便走。
觉姆在他身后喊他:“哎,小伙子,你小心她身边那条藏獒啊。”
那条藏獒在色达早已是赫赫有名。
从冰雪初融开始,色达便有不少的旅游爱好者纷至沓来。
其间有虔诚礼拜的,也有心生邪念的。
特别是在这年轻女人荒漠的佛教圣地,突然出现一位模样可人的姑娘,自然有人心痒难耐。
趁着人群蜂拥,有色胆包天的男人摸了摸姑娘的小手。
于是,一条纯黑的藏獒猛然上前便咬住了男人的脖颈,顿时间鲜血喷涌。
若不是小姑娘及时制止,男人恐怕早已气绝身亡。
此事传出去之后,再没有谁敢靠近小姑娘半分。
觉姆提醒小意,是因为他初来乍到,不懂规矩。
迈了颤颤巍巍的步伐追上前,年迈的觉姆担心他的鲁莽会让他成为下一个遇难者。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十米,五米,两米……
小姑娘正安静地坐在一旁念诵佛经,全然不知身后有人到来。
随着一声低低的咆哮,一条黑色的藏獒突然从路边窜出来,然后猛然扑向小意。
“啊!小心啊!”
觉姆尖叫提醒,同时也吓得手里的馒头滚落在地。
小姑娘听到喊声回头,便看到自己养的藏獒扑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惯性的力度太大,毫无防备的男人被扑倒在地。
只不过,让人惊奇的是藏獒趴在他身上并没咬他,反而伸了长长的舌头不停地舔他的脸,一条长尾巴使劲摇。
小姑娘拿书的手指不停地颤抖:“九哥?九哥,是你吗?”
她只是猜测。
藏獒身形壮硕,几乎将男人整个身体完全挡住。
一旁的觉姆急急忙忙跑过来:“乐乐啊,还愣着干嘛?快,快把你的小二黑拉开啊。咦,它咋就不咬他呢?”
“小二黑!”
凌乐乐出声阻止。
小二黑听命,只能恋恋不舍退到一旁冲着凌乐乐不停地叫。
男人趁机也从地上坐了起来。
凌乐乐终于看到了他的脸,那张让她魂牵梦绕的脸。
眉眼英挺,五官俊逸,线条轮廓完美如刀削,与以前稍微不同是他的皮肤不再白皙,偏小麦色,而他的眸色再不似往日的狠冽,带了丝丝的柔软。
起身,脚步带了踉跄走到男人面前:“九哥!”
凌乐乐半跪着,伸了手轻轻去拉他的手:“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她再不似从前顾以珩从阿曼回来时,带了娇嗔,怨他为什么才回来?
现在,只要他能回来。
等一个月,一年,一生,她都不觉得漫长。
只要他能回来!
男人一脸疑惑,却是毫不犹豫就将凌乐乐顺势拉到了自己怀里。
一只大掌紧扣着她的腰,动作娴熟无比:“你叫乐乐?你认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