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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云之南》第18章 很久以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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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又下起雨。整座北京城都陷落在苍茫之中,落地窗上的水珠映着对面高楼的霓虹,迷离一片。

半杯威士忌,一支烟,越想沉醉却越清醒。轻柔的女声自茶几上的手机传来,在夜色里格外清晰。

――对我来说,爱情是什么?我觉得,不是一时间的意乱情迷,不是单纯想要得到、占有,或者被需要。而是你对一个人的喜欢,让你一个瞬间接着一个瞬间,一天接着一天,你的内心、意志、行为都在发生变化。区别在于,那是正面还是负面的变化。对我来说,我喜欢着一个人,他让我成长,让我变得更好。

――你们在一起了吗?

――我觉得,他一直在我身边。

他没有告诉她,他偷偷听过她的音频节目。在深夜里,一遍一遍,听她的声音,仿佛吸毒,上了瘾,失了心。每次听完,把记录删得干干净净,再听,再删,反反复复,直到所有声音都刻在了他心里。

可这些日子里听到的所有,都不如今晚她亲口告诉他的那几句那么惊心动魄。

――你去过瑞山陀塔看日出对吗?你是不是很爱那里的风景?那你知不知道,无论你有多么爱那里的风景,我都爱你更多。

她今天说,早知道是这样,当初她绝对不去云南。可她不知道,他们在很久很久以前就遇见了。

13岁时,他做交换生去英国学习。临行前一天,他无意间发现妈妈抽屉里的秘密。那是一份孤儿院的证明,上面有三张照片,一个是两岁的他,另外一对男女他从未谋面。他第一次知道,哥哥姐姐是龙凤胎没错,但他不是妈妈生的老三,他是爸爸战友的孩子。

离开北京,独在异国他乡,他突然就害怕了。爸妈会不会不要他,会不会就把他扔在这里不管了?是不是那次他太调皮,把班上的同学揍了,他们才生气地把他送到国外?大哥说好了假期要来看他的,为什么没来?

在海德公园,他被人偷了钱包,坐在长椅上,觉得全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小女孩举着冰淇淋走近他。她短胳膊短腿,却想学他坐上椅子,他只好出手相助,她笑着把冰淇淋递给他,靠在他身边,小短腿一晃一晃的。

――你不要哭好吗,我把冰淇淋给你。

她奶声奶气地说。

时隔多年的边境客栈,他看到钱包里那张陈年照片,小小女娃穿着蛋糕公主裙,靠着美貌少妇,并排坐在公园长椅上,眉眼弯弯,笑咧了嘴,露出缺了两颗的洁白牙齿,手里举着比自己面孔还大的冰淇淋。

原来那时的小寻宝,还在换牙,却已经那么漂亮。

这些年,只有那一刻,他向一个陌生小女孩泄露了自己的心迹。只有她看到了他的眼泪。

后来再也没有人明白,为什么他会千里迢迢到云南。在他人眼里,或许觉得他不羁,或许觉得他反骨,或许觉得他痴情,只有他知道――他的亲生父母,以壮烈的方式永远留在了云之南。他没有机会见到他们,但他想用他的方式了解他们。

但是今晚,他知道,沈寻始终都懂,所以她说――无论你有多么爱那里的风景,我都爱你更多。

在他一生中最黑暗的时光,有一个女人这样偏执地爱着他。

只是她不知道,他爱她。

落地窗上,映着一张痛楚的俊颜。

我爱你。

他咬牙惨笑,低下头,衣角空空,再也没有白嫩小手,死皮赖脸捏在那里。

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就爱上你了,沈寻。

你知不知道,我可以为叶雪死,却愿意为你生。纵然这向生的过程,如地狱般痛苦、煎熬。

因为,你比海洛因还毒。

上午十点半,酒店楼下珠宝店店长像往常一样送完小孩上班,却见手下店员双颊通红、眼神激动地望着她。

她皱眉:“眼线都花了,什么情况?”

年轻店员扬了扬手中小票:“店长,你最喜欢的那枚钻戒被人买走了。”

店长呆住:“买家是不是刚才与我擦肩的那位黑衣男?”

店员连连点头,不甚唏嘘:“方才我见他那气势,哪里像要买戒指,更像来抢劫的,谁知他一句话也没问,指了指戒指就直接刷卡。哎,同样是女人,怎么有人就那么好运。我男朋友炒股炒输了,昨晚跟我讲三个月不让我买新衣服,真是,分手算了。”

店长伸手朝她脑门弹了一记:“专心做事,少做白日梦。”

年轻人就是天真,哪里知道生活深浅。瞧那位买家沉着一张脸,半分喜色也无,也许是被逼婚,也许是上门女婿奉命买戒指,大家都是关起门过日子,努力成就表面繁荣,私下藏着各自苦衷。

窗外,只见那男人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兀自低头抽烟,静默成一道孤独剪影。

“程先生?”并无特色的嗓音,在一旁响起。

程立的视线从建国路上的车流收回,落在眼前人身上,微微颔首默认自己身份。

“听说您来北京,魏先生说让我来认识下您,交个朋友。”微胖身材、平淡五官的男人伸出手,“鄙人马天。”

“我不随便交朋友,也不需要太多朋友。”程立淡淡答。

“我只需要您帮个小忙,”马天笑了笑,“我知道成亚旗下有家国际物流公司,和加州奥克兰港有货运往来,我想要一点信息,魏先生说你可以帮我。”

“我在成亚并无职位,也从未参与具体业务。”程立弹了弹烟灰,抬眼看着他。

“您有股份,而且,您一位老同学就在这家物流公司做副总经理,去喝一杯茶聊天叙旧应该很容易,”马天脸上的笑意越加诚恳,“我也知道您姐姐在波士顿有个可爱的小家,真意外,家底雄厚却只住中产阶级普通社区,大概太爱她那位朴素的教授老公。”

程立转过头,没有说话,一双黑眸冷冷看着他。

马天脸上的笑容渐渐有点挂不住。

“马先生,”在诡异的沉默里,程立终于开口,“你杀过人吗?”

马天愣了一下:“我是律师。”

“哦,那就是没杀过?”程立吐出一口烟雾,轻轻挠了挠脸上那道疤,“你知道杀人什么感觉吗?”

“不知道。”马天语气僵硬。

程立微微一笑,目光牢牢锁住他的脸:“我知道。”

“是魏先生叫我――”马天表情不佳地开口,却被程立拍了拍肩膀:“好了,我知道了,我问问他给我什么礼物做交换。”

他缓缓笑开,露出洁白牙齿,英俊模样引得路人侧目,以为是撞见什么明星。

夜晚的仰光。叶雪拿起手机看了一眼,顿时怔住。

“怎么了?”江际恒问。

“魏叔让我考虑和程立结婚的事。”

“是吗?”江际恒抬眼看向她,微微一笑,“耽搁了这么多年,该结了。”

他低头吃沙拉,动作优雅。

叶雪看着他,欲言又止。

“这家餐厅很难订,我也是托朋友才留了一桌,”江际恒放下刀叉,拿起酒杯摇了摇,“怎么不吃?是菜不合胃口,还是不高兴见到我?”

“际恒,我知道你喜欢我。”叶雪缓缓开口。

“嗯,你一直都知道,”江际恒笑容未变,镜片后的眼神意味不明,“那又怎么样呢?”

他转过头看向不远处的亮光,轻轻叹息:“大金塔真是壮观。”

“我记得小时候,我爸爸带我来仰光,我们在街上走,突然就停电了,四周黑漆漆的一片。整座城市只剩下大金塔在夜色里光芒万丈,璀璨得像在梦里一样,”他的视线落在叶雪脸上,语气异常温柔,“这里的人觉得世界上金子最宝贵,就把金子献给佛,指望着来换来世的幸福。要我说,真是蠢,这辈子的事都说不定,还下辈子?自己都救不了自己,还指望别人?”

“小雪,走近一个人,和走进一个人的心是完全不同的,”隔着举起的酒杯,他的视线幽深,“这种本质的区别,你也能体会,对吗?”

“你想说什么?”叶雪僵直了身体。

“他已经不爱你了,”江际恒冷冷出声,“你心里清楚。”

“这不关你的事,”叶雪站起来,“我先走了。”

“不关我的事?”江际恒起身上前,捉住她手腕,“如果不是我,你早死了,早就被扔在山沟里了!”

“放开我,你弄疼我了――”叶雪用力挣扎,碰倒了酒杯,江际恒却怎么都不放手,她往后一躲,另外一只手压在了杯子上,碎裂的声音伴着她的痛呼同时响起。

“该死的!”江际恒松开钳制,抓住她流血的手检视,瞅见一道不浅的伤口,视线顿时冰冷。

见叶雪眼里噙着泪不说话,他抬手将她鬓间碎发仔细挽到耳后:“小雪,你乖乖的,好不好?”

她语带委屈:“我知道他不再爱我。”

“没关系,你有我,”江际恒轻吻她的头顶,“你乖乖的,我保证一切都会好起来。”

那语气异常温柔,却让叶雪不寒而栗。

江际恒在19岁时,并不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

仿佛一夕之间,父亲交好的某银行分行长受贿被抓,江家资金链断掉。他在国外的学费与生活费无着落,只得回来,眼看着父亲四处求助,受尽冷遇。最难堪的是讨债的上门,拍着他的脸奚落――这么细皮嫩肉的男孩子,不如去夜总会,替你爸分忧解难。对方眼神里的猥琐和掌心的湿汗,让他冲到卫生间吐得昏天暗地。

他在最绝望时用仅有的钱买了车票去北京找叶雪。

她说有事,约的是晚上六点见面。

他按捺不住地先去了校园,看到人声鼎沸的篮球场上,白裙女孩和同伴激动地喊加油,看到进球高兴地跳起来,那一抹灿烂的笑容在夕阳里美得夺目。

他想起年少时骑车载着她,山路上洒满星光,她坐在他身后唱歌,唱错了词,也是那样开心地笑,吵醒了路边栖息的鸟儿,惊扰了温柔的月色。

只是眼前她的笑,是为篮球架下另一个人绽放。

原本是两个人的见面,却成了三个人的晚餐。

他还没有开口,叶雪已经担忧地看向他,说知道了他家的事。

他低头看见自己衣袖上沾了一点灰,透着风尘仆仆的狼狈,越看越碍眼。

再抬眼时,却见她的目光落在那个叫程立的男生脸上,后者点点头,我给我哥打个电话,他能帮些忙。

程立的语气很平静。

没有半分鄙夷,也没有半分不愿,也没有过分的热情。但就是那种平静,那种从容,那种得当,刺痛了他。

他忽略了叶雪脸上宽慰的神情,笑着致谢,并拒绝。

他连夜离开了北京。月台上呼啸而过的风,来来往往的人群,有小孩哭闹,有妇人埋怨,有人大声打电话,问钱怎么还没到账。千人千面,个中滋味,谁又在乎谁。

回到云南家中,桌上只有母亲留的一张纸条,说不必找她。医院打电话来,说中风的父亲需要他付医药费和住院费。

他看着镜中自己一张憔悴却清秀的面孔,突然就笑了。

从来笑贫不笑娼,债主当前,容不得人矫情。

走出家门时,却被人拦住。对方名叫王杰,问他,有一尊玉佛要出手,能否在他家拍卖行拍卖。

他迟疑着点头。他只要活下来,体体面面地活下来,无暇去管眼前路将通向何方。

第二年秋天,地方报纸开始刊登仲恒接班人如何力挽狂澜,尽显商业天赋。

有时天堂地狱一线间,只是人们分不清,究竟什么是天堂,什么是地狱。

如今33岁的江际恒,午夜梦回时看到镜中的自己,仍会听到有个声音在说,你真可怜,不过是他人手里捏着的棋子。

他会摇头冷笑,不,没钱才可怜。

而且,他不会一直做棋子。

本该属于他的,他会尽数要回来。

时光流转,他想要的基本已经在他怀里,只差一点,就差一点。

连着下了三天的雨,却没有什么凉意。连风吹过来,都带着一股潮热的感觉。三五个孩子赤脚在田地里追逐,溅了满身的泥巴,其中有一个冲到了屋檐下,被持枪守卫呵斥了回去。

魏启峰朝佛像拜了拜,上了一炷香,转身招呼程立一起坐下。

“魏叔。”他身旁一人轻喊了他一声,表情有些尴尬。

“嗯,是王杰啊,”魏启峰抬眼瞅了下这人,仿佛完全没注意他已经等了足足半小时,“你来了,好像好一阵子没见你了吧。”

“是,”王杰连连点头,“一直比较忙。”

“看来是真忙,忙得都快把我这个老头子忘了,”魏启峰径自切雪茄,“拍卖行和赌场的生意还好吗?”

“还不错。”王杰回答,语气恭敬。

“生意比去年少了三成,算不错?”魏启峰瞅着他一笑,“是不是找到别的更赚钱的门路了?告诉我,让我也多学习下。”

“魏叔您说笑了。”王杰额上沁出一层薄汗,笑容有些勉强。

“我说笑?”扔在桌上的雪茄刀发出一记突兀的声响,魏启峰敛了笑容,眼神冰冷,“我看你都忘记自己姓什么了吧!”

眼见王杰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程立收回视线,低头专心喝他的杯中茶。

人在江湖,有身不由己,也有不知餍足,他日可以为利称兄道弟,来年也可以为利异心别起,不过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死心塌地当条狗,自然有狗的安稳命运,但就怕认不清主人。

手起刀落处,几盆清水冲刷下,一切又干干净净,风平浪静。只是抽着雪茄的魏启峰望着连绵罂粟田失了神,鬓角斑白似乎又多了一些。拳怕少壮,再凶狠的人也怕老。曾经手握刀枪、满身伤口也不曾迟疑,只因深信自己就是那王,可以一世嚣张富贵,不就是以命搏命、以血还血地斗狠。

但谁能想到,如今科技飞速进步,连生意花样都与时俱进,层出不穷。你以为西装革履的金融精英,正坐在高楼大厦里喝着咖啡、管理基金,但那密密麻麻跳动的数字里藏着黑色阴影;又或是看似正常不过的跨境贸易,进口商闷声发大财,只不过是躲在暗处的好伙伴给了优惠的汇率便利。

他抽了一口烟,眯起眼睛:“阿立,你知不知道,我从前养过一头老虎。”

程立转了转茶杯,微微笑:“老虎不好养吧。”

“嗯,小时候很听话,大了就开始伤人了,有一回把我也挠了,”魏启峰撸起长袖,给他看右臂上几道痕,“看,不浅呢。”

“然后呢?”程立问。

“被我杀了,拉走卖掉了,”魏启峰揉揉眉,看向他,“不好死,费了我好几颗子弹。”

程立点点头:“现在老虎也不多了吧。”

“你要吗?”魏启峰微笑,“你要我送一头给你。”

“还是算了,”程立也笑,“到我手上怕也活不久。”

“黄汉钧那边有什么进展吗?”魏启峰问。

“前天在景清边防被武警特勤大队抓了。”程立答。

“有办法打听到消息吗?”魏启峰问。

“很难,特勤大队队长沈振飞我比较熟。”程立语气利落。

魏启峰静静注视他数秒:“阿立,你真的适应这种转变吗,从兵到匪?”>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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