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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传秘术:赶虫师》第三十二章 林慕蝉出世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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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慕蝉长吸一口气,掩饰住内心的挣扎,说道:“这扑天雕我治得了,凡是天下飞禽都得怕我!”

林慕蝉说这话不假,头认识第一天,就见到她吓飞了一笼子鸡。

说起飞禽怕人,好像也在情理之中,连老虎狮子若不是饿极了,也不敢伤人,何况毛羽小禽。可林慕蝉所说的怕,超出了普通的躲避心理,而是一种恐惧,我见得真切。

但我当时想,不管你林慕蝉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不管你多么真诚的接纳了我们,和我们分享十二个垃圾箱,就此事来说,她这是在搅局,我本不想和楚凤楼合作,这么一来等于答应了楚凤楼。

楚凤楼果然满面春风的笑道:“林妹妹,你真有本事能让飞禽害怕?那咱不用杀掉扑天雕,你只需要把它吓走就行。”

黄金童和张舒望傻兮兮的点头应承,纷纷说道,我们亲眼看到她吓跑了鸡贩子一笼子鸡,还把那鸽子吓得装死。

楚凤楼深信不疑,大喜过望。

当天晚上,已然月上柳梢,当夜开工是来不及了,总也得回去准备几天。

因此我建议说:“咱们先回去从长计议,免得还没准备沸水井冰,就遇到扑天雕,万一谁挂个伤,不值得。”

众人点头称是。我们连夜下山。

回到大学城已是午夜时分,楚凤楼为了表达一份人心,当夜买了许多烧烤,要跟我们上山一块住,生怕我们跑单帮,把火叶枪给拔了,我实在是没找到合适的理由拒绝。

在荒山废弃的窑厂里,五人围坐开始吃烧烤,因为我不能进屋,只得在荒厂空地上摆开席面,大家累了一天,我们几个都是狼吞虎咽,只有林慕蝉咬了一口肉串,嘴角一翘,将肉吐了出来,说道:“这是狐狸肉!”

又拿起一串,尝了尝,说道:“这是马肉。”

我也没想到一个要饭的对吃肉会如此挑剔,对她说:“你不还吃过鸡肠子?”

林慕蝉好像受了莫大的委屈,一脸不高兴,回应说:“我怎么会吃那种东西?是我喂着宠物。”

黄金童也纳闷道:“什么宠物会吃鸡肠子?难道你养狼狗?现阶段咱们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林慕蝉一副怀才不遇的样子,站起身来,一瘸一拐的走到一堆废砖前面,慢慢爬了上去,黄金童还打趣说:“开玩笑的,你可别寻短见,从那砖堆上跳下来可摔不死。”

林慕蝉白了一眼黄金童,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哨,站在砖堆上吹了两声。哨声响彻云霄,也就在荒山上,要是在街边,肯定会有居民从楼上往下扔酒瓶子。吹完哨,林慕蝉依然站在砖堆上,夜风瑟瑟,她任由秋风拂面,好像很享受。

张舒望、黄金童、楚凤楼和我,都是肚子里没多少油水的主儿,见到烟熏火燎焦黄酥脆的肉串直流哈喇子,只要不是人肉的就行,眼睛都直勾勾的盯着串还剩多少,谁也没工夫去看林慕蝉。

我忙活的差不多了,猛一抬头,看见林慕蝉依然站在砖堆上,她本就高高瘦瘦的,此时背着月亮地儿,越发显得清瘦,她的肩头,不知何时落下了一只鸟,正凝神环顾四周。我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像是一只小角鹰。

当时月华如水,大银盆似的月亮高高挂在树梢,月华流泻之下,一个高瘦的跛足女丐站在砖堆上,风吹散了她的头发,望着远远的夜空,一只矫健的小角鹰站在肩头,不时拍打一下翅膀,感受着清风的滋味……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幕,也就是回眸的那一眼,我开始浮想和林慕蝉牵手站在风中的样子。我从没想到,她竟然豢养这一只小鹰,还为了这只小鹰去索要鸡肠子。

我不禁站起身来慢慢走近林慕蝉,相了相那鹰,浑身墨青,眼呈赭黄,黄金爪,铁枪翎,刀(凡鹰,两只翅膀叫作刀,掉刀亦即翅膀耷拉,非上品)耸尾阔,志宇非凡。我不禁喝彩道:“好一架海东青!这叫铁背十三翎。”

按说,海东青不能出现在山东,古出远东地区,女真之地,可林慕蝉就来自东北,也没准机缘巧合下,在某个荒山野岭救活过受伤的海东青。流浪嘛,什么事碰不上。

海东青虽然难得,却是流传最广的一种羽虫。乾隆都曾夸赞说,羽虫三百有六十,神骏最属海东青。

辽东有一种隼,十余万中才出一架海东青,是一种小虫,此禽不在大小,虽与鹁鸽一样大,也能上天拿天鹅,赶虫的前辈多有蹲海东青的。

有笔记曾说,赶虫这行是从蹲鹰发展起来的。

站在林慕蝉肩头的这只,还是海东青中的极品。隼不是鹰,隼认家认户,玩熟了,可以放出盘飞,早出晚归,鹰不认人,养的再熟,飘的几率也大。隼靠速度爪击,鹰靠腾挪抓拿,隼习惯长空一击,鹰适合林间溜边,隼发现猎物,往往直冲天际,然后俯冲,速度飞快,在猎物背上致命一爪,有时能打穿一个洞,鹰也拿走兽,隼多拿飞禽。

凡鹰隼入手,第一步要开水,鹰隼火气大,先喂水消火,然后鹰把式得把住一口食,喂多了,欺头不足,喂少了掉膘,小鹰隼不用熬,直接上窝子,架出去开脸,那里人多去哪,混个脸熟不怕人。

大鹰隼就得占游架,喂姜片,慢慢熬,熬出来才敢架出去,小鹰隼带窝子,窝子里有根线,看见猎物和扔飞镖一样扔出去,它自己就抓,大鹰隼得盘飞,能做到隔山喊鹰方才可以,就是隔着一座山,一吹鹰哨,能回来,就算盘好。

要是回不来怎么办?好办,再去淘换另一只,鹰隼盘飞不回就叫飘了。这东西,讲究的人家只玩一季,当年捉当年放,因为它们还要远远迁徙,繁衍后代,所捕的猎物,也多是獐兔狐獾,而喂鹰隼的肉却是牛肉,用牛肉换兔肉,也是个败家的活儿,所以形容纨绔子弟多叫飞鹰走狗。

很显然,林慕蝉与纨绔二字相形甚远,最起码,称的起纨绔也得衣食无忧,林慕蝉还在守垃圾箱的阶段,自己衣食尚且不周,养狗也是嚼用,更没有力量养什么食肉宠物。

于是,我问她,你从哪淘换的这么铁背十三翎?

她竟然一脸错愕,反问道:这隼叫铁背十三翎?

说话听音,就养鹰来说,林慕蝉就是个空子,我问她知不知道喂食的时候的下垫儿,鹰是要定期吐轴的。所谓下垫,就是喂毛羽活食或者以动物毛裹肉喂食,因为毛发骨头会在鹰隼胃中形成一个小球,起到刮胃的作用,然后顺嘴吐出,在自然界中,鹰隼也是要吐轴的。

林慕蝉知道吐轴这回事,但从没想过人工使喂养的鹰隼吐轴,所以林慕蝉养隼,显得不伦不类,既不是鹰把式,也不是附庸风雅。

既然天下的飞禽都得怕林慕蝉,何以这海东青就不怕,也令人费解。黄金童问的比较直白,林慕蝉避而不答,她身上仿佛有个极大的秘密,不肯公之于众。

林慕蝉证明了讨鸡肠子不是为了自己吃,架着海东青,对众人说道:“天很晚了,我先回去,明早再来碰头,咱们明天去造沸水井冰吧,其他的事可以交给我。”

我追问道:“你住在哪里?是不是也扎柴堆?”

林慕蝉微微一笑道:“我住的地方,你们去不了!”

说完一瘸一拐的走了。

当夜,楚凤楼让张舒望给匀了一床铺盖,就在半截门卫室里睡下。

我望着星空,却久久不能入睡。十年来第一次混迹市井,有幸遇到了林慕蝉这样的同病相怜者,是第一个可以和我说话聊天的女子,其实她长得很漂亮,只是蓬头垢面,脏了些,虽然是跛足,但亭亭玉立之时,那份如云的袅娜,更让人过目难忘。不管她身上有多大的秘密,我都真心希望能和她长期相处下去。

至于林慕蝉所计划的,明天去造沸水井冰,我却提不起兴致,不是我对紫金木没有兴趣,而是我对楚凤楼不放心,总感觉这人怪怪的。

我掰着指头分析了一下身边的人,张舒望八十了,跟着我们出来流浪,无非是想在百年之后,有几个后生把他埋了,顺便烧刀纸,他和鲁虾蟆作了几十年邻居,彼此都摸底,和他到没有什么隔腹的话。

黄金童虽说认识时间短,而且此人前半生作恶多端,但终归是个性情人,那日张舒望家被鼠祸,为了救张舒望,急的他如同火烧了尾巴,那种急切是装不出来的。这人不是好人,却可以做好朋友。

唯独这楚凤楼,摸不着底细,但火叶枪是人家发现的,又不好明面上把他赶走。一时间,我很踌躇。

黄金童半夜起来撒尿,我把他叫住,给他说了我对楚凤楼的担忧,黄金童递给我一支劣质烟卷,我心里面有林慕蝉的影子,心事重重,平生第一次抽烟。

当时月色很浓,有青云摩挲,山间万籁俱静,有几声秋虫鸣叫,越发寂寥。

黄金童也睡不着,说了些心里话:“其实我这么多年来,从高材生到阶下囚,历经人世坎坷,看透了些事儿,什么钱不钱,宝不宝的,我没拿身外之物当真。

这火叶枪你说不砍咱就不砍,可有一样,你我张舒望,咱都是些没人疼没人管的人,结伙出来流浪,本就是想各寻个好前程,就说你吧,希望那一天能把你这怪病给治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张舒望吧,积攒点棺材本儿。我呢?我四十冒头了,大富大贵这辈子不敢想了,只想着生平能跟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做几件轰轰烈烈的事,还要娶一房女人。在我年轻的时候,娶媳妇没现在这么难,那个时候还讲究个感情,一个中学里,每届学生中总有那么几对感天动地的情侣,顶住家庭阻力结合在一起的,现在一蟹不如一蟹,除了钱没别的心思。所以能跟着你赚点钱讨个老婆,我也知足了,可能是当年我做了孽,如今得了报应,也未可知。”

黄金童一番话说的,让我想起了二爷爷,我给他讲了讲二爷爷和鹊玉的事。黄金童听完两眼放光,急道:“现在鹊玉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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