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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记得。
乐知时是和一场暴雨一起毫无征兆来到宋煜身边的。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是他去开的门。始料未及的雨在夏夜一拥而入,沾湿了他的头发,爸爸怀里包着个孩子,用外套紧紧裹着,进门后蹲下来搂了搂宋煜。
宋煜疑惑地伸手掀开了一点衣服,“这是谁?”
散开的外套下露出一双眼睛,玻璃珠似的。
“这是弟弟。”
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软乎又漂亮,长得像童话画册上的小天使,浅棕色的头发打着卷儿,只会说英语,奶声奶气。
和这个小家伙相反,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不爱吵闹,也不多说话,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要改,可林蓉总是据理力争,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
他很聪明,心智也比别的孩子成熟许多,但无论多成熟,在面对一个会分走自己宠爱的陌生小孩时,都会不知所措。一开始宋煜并不喜欢他,但也没到讨厌的地步。
多数时间他都在默默观察。
好奇怪,他的睫毛也太卷了。
为什么这个小东西说话这么费劲?看起来笨笨的。
难道自己小时候也这么笨吗?
但乐知时实在长得可爱,哪个长辈见了都会夸上几句,这些赞美动摇了小宋煜心里的印象,他也不得不承认,乐知时比自己很想买的博美犬要可爱一点。
来他家的第三天,乐知时突然哭个不停,哭着要爸爸妈妈,是要他自己的爸爸妈妈,谁哄都不管用。
“你别哭了。”宋煜一走近,乐知时就伸长胳膊要抱,可宋煜抱不动他,他就自己缠上来,像个糯米年糕一样扯不下来。
“你哭得我头疼。”宋煜绝望了,对着林蓉说,“妈妈,我们把他送回去找他爸爸妈妈吧,让他回家。”
林蓉看着他,想说什么又没能说出口,最后哄着把乐知时抱上了楼,客厅只剩下宋煜和宋父两个人。
“小煜。”宋父把他拉过来,很认真地告诉他,“弟弟没有爸爸妈妈了。”
宋煜皱起了眉,没有接话。他只在心里想着这句话的意思,很快,宋父就给了他更确切的答案。
“他的爸爸妈妈都不在了,他没有家可以回了。”
他听得懂“不在”是什么意思。
宋煜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仰头望了望楼上,又回头看向自己的爸爸。
“那他以后会走吗?”
宋父摇头,“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家了。”
成年人总会下意识地对孩子进行判断,觉得小孩什么都不懂。但事实上,小孩子的同理心比大人更甚,他们会在回家的路上为一条小流浪狗撑伞。
宋煜也是,哪怕他从小就不是多么有共情力的孩子。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抱着抱枕窝在小沙发里,脑子里盘旋着宋父说的话。
乐知时长得那么可爱,却没有爸爸妈妈了。
这句话梗在他心里,于是他愈发觉得乐知时可怜。流浪狗再漂亮也是流浪狗,它们下雨天的时候没地方去,只能躲在隧道瑟瑟发抖,又冷又饿。
门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也打断了宋煜脑子里的流浪狗历险记。他抬头望去,看见乐知时小小一只缩在门边,露出半个小脑袋可怜巴巴往里望着,还打了个傻乎乎的哭嗝。
宋煜望了他一眼,俨然一副小主人姿态,“你干嘛躲着?”见小东西也没个动静,于心不忍,就抬手招了招,示意让他进来。乐知时这下子才慢吞吞地朝他走过去。小孩子脚底不稳,每一步都踉踉跄跄,好像下一秒就要栽倒似的,看得宋煜胆战心惊。
好不容易走到他跟前,乐知时就这么眨巴着大眼睛望着他,脸哭得发红,整个人像个快破皮的小桃子。
眼睛都肿了。宋煜又想到父亲说的话,于是给他让了一点位子,让他也和自己一起缩在小号懒人沙发上。
一连好几天的雨,好像自从乐知时来了雨就没停过。
他问乐知时为什么要来自己房间,窗外忽然闪过白光。乐知时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一震巨大的惊雷截断,他吓得一下子抱住宋煜,整个人都在发抖。
虽然宋煜也被雷声吓到,但乐知时害怕的程度比他高出太多,不光发抖,还哭起来了。
宋煜最怕他哭,想起来去叫妈妈把他带回房间,可乐知时就是黏住他不放,拼命往他怀里钻。没办法,宋煜只好像个真正的哥哥那样哄他,可他又不喜欢说话,只能捂住他的耳朵,手轻轻拍背。
雷是不会轻易消失的,总是在乐知时的惊吓稍稍恢复之后再次出现,劈一下,之前哄好的就都白费。
他决定找个办法转移小可怜的注意力。
想了一圈,宋煜拿出一大盒玛德琳蛋糕,巧克力流心的,是爸爸出国带回来的给他的。他一直没舍得拆开。
便宜你了。
有了甜甜的蛋糕,又有宋煜给他捂耳朵,乐知时不那么害怕了。他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两只小肉手捧着蛋糕一口一口咬,突然打雷的时候浑身会抖一下,小蛋糕都掉下去,愣一秒又捡起来,掉着眼泪继续吃。
又好笑又可怜。
“你这么小,怎么这么能吃。”宋煜看着空掉的盒子,只剩下最后一个蛋糕,他拿起来自己咬了一口,里面淌出甜甜的巧克力流心。
乐知时又朝他伸出手,软乎乎地说还想要,宋煜没办法,只好把手里的半个又递给他,“没有了啊。”
最后这半个也被他用同样的姿势吃了个干净,嘴角都是巧克力。宋煜嫌他脏,拿了抽纸给他擦嘴角。
他觉得自己真的像个大哥哥一样了。
这种突然多出来的类似兄长的身份给了宋煜一种很复杂的情感,有一点负担,又有点愉悦和骄傲。比一百个人对他说“你长大了”更让他信服。
晚上睡觉的时候乐知时也死活不愿意走,哭着闹着要和宋煜一起睡,林蓉没有办法,只好抱着他进了儿子房间。一钻进宋煜的被窝里,乐知时就不哭也不闹了,又乖又安静,贴着宋煜胳膊挨着睡,像个小洋娃娃,还会憋着哭腔乖乖对他说goodnight。
他似乎已经对这个比自己大三岁的男孩产生了雏鸟情节,因为打雷的时候他会替他捂耳朵,给他吃蛋糕。
等林蓉走后,宋煜翻身看着闭眼的乐知时,心里想着,多个小弟弟可能也挺好的。就算他黏糊点儿,老挨着自己,倒也不讨厌。他可以带他去江滩公园放风筝,看芦苇,带着他一起去上奥数班,但是这小东西肯定一个字也听不懂。
宋煜的脑海里已经充满了被乐知时黏住的情形。
小孩子总是充满好奇的,但宋煜不是,他从小就格外理智。但当他意识到自己会成为一个哥哥的时候,他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天真的新奇。
但也是那晚,宋煜第一次明白做个哥哥没这么简单。
半夜他被乐知时的呼吸声惊醒,他小小的手紧紧攥着他胳膊,每一口气都好像喘不上来。宋煜吓坏了,第一反应是跑下床,去砸爸爸妈妈的门。
急救车的声音比雷声更让人胆寒。宋煜一晚上都陷入其中,仿佛耳鸣。他不听劝非要跟着,于是就在大人身后跑着,看着乐知时被爸爸抱着,那么小,闭着眼睛,嘴唇也不是漂亮的粉红色了。
急诊里的一切都很慌乱,在回忆里就像快速剪辑的混乱镜头,满目灰色,心跳声和乐知时难过的呼吸声是背景音。
直到医生出来,告诉他们没事了,流眼泪的妈妈一下子站起来,爸爸掐灭了烟,宋煜的心才落下来。
“我们初步判断是食物过敏性哮喘。检查了一下过敏原,这孩子有很严重的小麦过敏症,理论上不能吃任何含有小麦的食物的,轻微的临床反应可能是腹泻和荨麻疹,严重一点就会像这次一样,诱发哮喘。这些你们做家长的怎么能不注意呢?”
林蓉擦掉眼泪,没有说话,乐知时来的这些天都没有吃任何面粉做的东西,基本都是蔬菜水果和米糊,孩子的父母走得突然,他们根本不知情。
“我们下次一定小心。”宋父哑着声音道。
“过敏可大可小,孩子又才三岁,不是开玩笑的。”医生接着询问,“他今天是不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
“应该没有的……”林蓉也觉得疑惑,可怎么回忆都想不出有什么小麦制品。
宋煜脑海里的一根弦断了。他忽然明白,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罪犯,差一点就害死了这个那么依赖他的弟弟。原以为只是把最爱的蛋糕拿来哄他,可喂下去的却是毒药。
“他……他吃了蛋糕,是我给他吃的。”宋煜长到这么大,从没有一刻这么焦心,但他依旧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哪怕他真的是无心。
医生叹了口气,“这种情况也常见,小孩子嘛,不也有那种给小金鱼喂食,结果喂太多第二天鱼都死掉了的事吗?都不是有心的。”
这个例子并没有减轻小宋煜的负担感,反而愈发加重。
“照着这病发的症状,估计吃得不少。”医生又安慰道,“你可能也是太喜欢你弟弟了,所以喂了这么多蛋糕。下次记住了,千万别这样做了。”
小孩子的自责和负担让宋煜第一次明白,原来喜欢也是会造成伤害的。
他以为自己是在收留一只可怜的流浪狗,暴雨时给它撑伞,但事实上,他伸出的是毫无节制撒放鱼食的手,满心欢喜,最后等到的可能是一只失去生命漂浮起来的小鱼。
尽管父母没有责怪,和医生一样安慰他,告诉他这没什么。可从那天以后,宋煜还是有意识地拉开了他与这个弟弟的距离,不过分亲密。他也说不出缘由,可能是那一晚的恐惧和自责始终难平,也可能是他明白了什么是克制。
比很多成年人明白得更早。
长大后,宋煜时常觉得,自己生来就同这个世界保持着疏离的距离,手里攥着寥寥的线,连接着他和他生命中必要的一些人,一切都是设定好的黑白灰。
只有乐知时是命定之外的意外造访,是骤雨突至。有人说这是上辈子未尽的兄弟情,这辈子也撞到一起了,于是他手中多了一条特别的线,细细一根红色,仿佛一吹就散,说到底这本不属于自己,所以他不止攥着,还试图维系。
只是选了最笨、但最保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