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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寂静。
突然没有人了说话,只剩下空气里的尘埃还在光芒中上下翻飞着。
玛伊莎是提到痛处闭了口,我们三个是听到“沙漠”一时间千头万绪涌了上来。
比起某人或者某物的死亡和毁灭,我其实更怕听到“下落不明”、“失踪”、“还没找到”这样的结果。因为这些字眼意味着,总有事情是在我们的认知范围之外发生的,那代表有希望,可也代表着即将陷入无穷无尽的失望、挣扎和恐慌。
独居在这间破商店的老妇人,已经在这种情绪中度过了三十年了。她停顿了好久才又说道,她的父亲背着杀人犯的罪名,自从1980年最后一次进入沙漠到现在,已经毫无消息的过去了三十年。就算他在沙漠中奇迹般的没有死去,到了这时候,也已经**十岁,到了该归天的时日。
她在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还是平静的,时间早已把她的悲痛冲淡到这辈子认了命的地步,不管有没有父亲,她还是健康的活到了这个年纪。
只是她这三十年来过的并不舒心,前往沙漠之前,父亲杀了人的那个罪名还没有洗脱,而后再也没有回来。这里的人太了解沙漠的可怕了,一旦进去,只要失联超过15天以上,一定是死,所以杀人的事情根本没有办法翻案,等于是认了,抵命了。
从那之后相熟的人都开始有意无意的排挤“杀人犯的女儿”,她性子倔强,也不愿意解释,苦苦等着父亲回家,越来越偏激,越来越孤僻,就这样一直等到了现在,成了一位看起来挺可怕的老妇人。
“那到底……给他定罪的原因是什么?”我看她又开始沉默,翻了一页纸,打算记录详细,“三十年前,他应该还是在军中?如果是证据确凿杀了人,部队纪律严明,他怎么会有机会再去沙漠呢?而你肯定是相信他无罪的,那当时究竟是发生了什么,是不是有误会?”
“问题就在于,谁也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玛伊莎起身走进货柜里侧,从堆得乱七八糟的一大片杂物下面,又拉开一个大柜子,摸了半天掏出一盒用白纸自己卷起来的烟草,点了一根,吐出一片烟雾来:“三十年前新疆的气候更恶劣、更极端,原来到处是荒地,后来农垦部队搞了些绿化,但树木生长的很慢,还没成多大的规模。唯一一片不一样的地方,就是现在三十六团的驻地那儿,每年的夏季,那里有从山上融化下来的雪山水,所有的部队都眼红那块地,师团和师团之间还有过几次争夺。”
我点点头,她提到过三十六团是个地理位置很好的地方,想想看,戈壁荒漠之中唯一一处定期来水的宝地,当然是人人都想到那儿去生活的。
“但是那雪融的水只在夏天有,其他时候只能干望着山头上的冰川叹气,我父亲身体素质好,被编进一个小队,沿着水下来的痕迹上山去看看还能不能找到多下些水的办法。”玛伊莎把烟灰弹进了空中飞舞的尘埃里,“虽然是军队里的秘密,可我从小又没有母亲,他向来都把行程全告诉我,我才放心让他去。也就是那时候,他说虽然山上有危险,但是队里有以前老十五师的人带着,雪山的路都走过的,让我不要担心。”
我飞速活动着笔头不敢怠慢,玛伊莎这儿有用的信息比想象中要多很多。单从刚才那说法上就可以知道,十五师解散后仍然有人呆在巴州,后来加入了接管巴州的农二师。耗子挪了挪板凳靠近她一些,我们需要知道的重点就快到了:
“他去了将近一个月才回来,回来的时候队里少了五个人,三个人死在了山里,一个找不到了,一个人被食物匮乏的其他人吃了。”
“吃了?”耗子干咽了一口唾沫,“昆仑那地方确实啥也没有,吃就吃了吧,多少也是肉……那,那老十五师的那个人呢?不会吃的是他吧!”
“不是他,吃掉的是队长。”玛伊莎脱掉了不太合脚的鞋子,把烟灰往旁边一个罐头盒里弹了弹,“除了那四个人,队里的另一个老家伙,以前我叫他魏老头的,变成了奇怪的东西,最后就是因为他死了,我父亲才被诬陷杀了人的。”
“让我猜猜是什么样的奇怪。”林哲宇抿了一下嘴巴,“行动很不像人,基本听不懂人话,身上多处缝合创口?”
玛伊莎一下怔住,嘴里叼着的烟掉下来,直接烫在了那新鲜羊毛上。
“**!是那个玩意?”
耗子一拍大腿,我也马上明白了当年那队引水的军人遇到了什么,可怜的魏老头成为冰崖下军事基地里那个被缝起来的战士同类了!
“那支队伍回来的时候异常狼狈,几乎每个队员都不人不鬼的,他们躺在部队病房里修养,你去探望你父亲的时候,见到了魏老头,后来魏老头死了,他们以为是你父亲杀了他?”
林哲宇非常聪明,也不顾玛伊莎被我们的料事如神吓到嘴巴都合不上,继续替她把后面的事情还原了出来,又趁着她愣神,直接站起来凑到她面前,弯下腰一连串的逼问道:
“魏老头没有眼睛,很难有人能控制住他接受治疗,十五师的老队员回来的时候一定是昏迷的,醒来才知道魏老头变成了那个样子,其实是他起了杀心。”
“后来魏老头果然死了,不管那个十五师老队员之后如何,总之这个罪名是落到了你父亲头上。事情很难调查,毕竟十五师的那个人的身份是需要保密的,不能告诉没有执行人的战士们关于他和他师团的存在,死人的事情传开以后,你父亲就成了杀害同组队友的罪人,这罪行在三十年前的部队家属心里是非常可怕的,因此他们比任何情况下都要排挤你,你没有地方申诉,没有办法自己立足,成不了家,没有经济来源。”林哲宇冷着脸毫无表情的还再说,他往后指了一指,“那么,你的鞋子,还有那些东西,是在哪儿捡到的。”
我的笔头根本跟不上林哲宇突然爆发的速度,正疯狂写着,就被他突然一转的话锋听懵了。
“是……是我……捡……”
玛伊莎比我更懵,接二连三的揭底和林哲宇突如其来的气势压迫得她根本反应不过来,只得无暇掩饰的顺着他的话回答了这么一句。
“恩,是你捡的,从哪里捡来的。”
林哲宇放松了一下紧绷的脸,退回原位置上坐下,给了她缓过神来的时间。我盯着她的鞋子看了看,虽然一早发现了那鞋子显然不合脚,可没往多了想,因为这商店真的是太破了,许多东西一看就知道是从破烂堆里翻出来接着使用的。
上面那盏灯的灯架,是生了锈的欧式雕花;拉开破床单的窗台上,有一只仿青花瓷的花瓶。越是仔细看,这破旧商店里风格冲突的细节就越多,难怪林哲宇从她的经济状况一推算就能说这是捡的。
“这不是……这不是老北京布鞋来着?”
耗子一嗓子点醒了我。
玛伊莎穿的那不合脚的鞋,显然也是捡的,上面沾着不少油污,还有一块刚剥羊皮滴落的深色血迹,可它原本的模样,的确应该是一双黑面儿厚底儿极具辨识度的老北京布鞋啊!
这鞋子,底儿这么厚,里面原本应是塞了毛绒的传统棉鞋,林哲宇突然之间留意了这双鞋子,加上耗子哥提到了“北京”两个字,我的心里不得不逐渐升腾起一阵躁动:这鞋子,跟那录像上大掌柜穿的藏蓝马褂不是挺配套的吗?!
“不是吧!”
耗子率先冲去了玛伊莎取烟的那超级一大堆破烂杂物跟前,左推又拽的翻弄,一把抽出一袋拆了封的攀岩扣,又找到了一只脏兮兮的大背包。
“说吧,这些东西,是在哪个地方捡到的,什么时候捡到的。”林哲宇向前探了探身,等着她的回答。
我根本也坐不住,起来一把抓过她用来盛烟灰的那个罐头盒子,反过来一看――
生产日期:2008/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