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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确实是个好主意。
自从加入三公子的医馆,沈千寻再也没功夫去纠结自己的那些心事了。
医馆几乎每天都人满为患,前来寻医问药的人,都快把门槛踏破了,每到中午,便会排成长龙,到下午方散,沈千寻坐了一天诊,累得腿酸背痛嘴抽筋,连嗓子都哑了。
“你的医术,特别好?”好不容易得了空,沈千寻赶紧坐下来喝杯茶润润嗓子,边喝边问:“为什么医馆的生意这么好?”
三公子施施然答:“医术高是一方面,最重要的一点是,青城镇附近,只有我一家医馆!”
“你怎么不说,为什么会只剩下你一家呢?”宛夫人在一旁插嘴。
三公子笑而不答。
沈千寻问:“为什么?”
“他开医馆,不收诊费,所用药草,亦是微利出售,你别瞅这一天到晚门庭若市的,他赚不了几个钱的!不往里头赔,就谢天谢地了!这样子开法,哪个能跟他耗下去?只好关门大吉喽!时日久了,再没人到这里来医馆了,当然就是他一家独大!”宛夫人笑嘻嘻的说,“瞧这人,多坏啊!”
“娘,我这怎么能叫坏呢!我一家独大,也没见风涨价,还是老样子对病人,我这明明是大善人好不好!”三公子一本正经的回。
“是呢!确实没涨价!遇到那些个连药都买不起的人,还得倒贴人家!”宛夫人转向沈千寻,笑道:“寻丫头,你瞧他,是不是傻?我这个当娘的,都怀疑他脑子被驴踢了!”
沈千寻莞尔:“干娘,三哥是想造福一方百姓,青城县的人遇到他,也算是天大的福气!”
“这话听起来舒服!”三公子笑,“娘,你瞧瞧你女儿,平时话不多,可一说就说到人心坎上,不像你,哪儿塞人心,你就往哪儿说,跟你女儿学着点吧!”
“死小子,你一把年纪不娶亲,还能怪我说吗?懒得理你!”宛夫人伸手拉过千寻,贴在她耳边说:“我给你做了好吃的,咱们偷偷的吃,不理他!”
沈千寻忍不住又要笑,她本是不爱笑的,可面前这对母子之间的互动,实是令人倍感温馨,说话都要损着对方,但其间流溢的,却是浓浓的亲情,令她不自觉便要弯起唇角。
她终其一生,真正想要的,也不过是一个温暖的家吧?像所有普通又正常的家庭那样,互亲互爱,和睦融洽。
如今身处这样的家庭之中,又得到这样的关爱,虽然是有特殊的原因,仍让她觉得温暖无比。
沈千寻就这样在青城镇住了下来,一住便是一个月。
山中不知岁月长。
每日在医馆里忙碌,浑然不觉时光流逝,更没有心情伤春悲秋,每天天明即起,每晚疲累后倒头便睡,而宛夫人的手艺又极好,无论做什么饭菜,都是口味绝佳,沈千寻吃吃睡睡忙忙,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因为情伤而掉的肉,飞快的涨了回来,原本瘦削的两腮也变得红润光滑,整个人倒似吹气似的胖了一圈。
也不知是因为人胖了些,还是因为日子平静,再没人勾心斗角,又或者是,做大夫做久了,习惯了轻言慢语,医馆里的沈千寻身上少了一丝冷冽,多了一分温和,倒更可亲可近。
为掩饰身份,她一直穿着男装,惯常一身深蓝锦袍,外罩白色轻纱,相素简洁,却自有一种翩翩美少年的风姿,惹得到医馆来看病的女病患激增,来了也不说什么病,就只花痴般的瞧着她,嘻笑个不停。
沈千寻大感无奈,三公子却觉得有趣,有事没事,拿她寻个开心,而宛夫人则忙着在这些被沈千寻招来的女人中寻找自已合意的儿媳妇人选,并大力推荐自家儿子,把他夸得天下无双。
三公子本就是一表人材,只是一向对花痴女患者冷淡,那些女人们才会一齐涌向沈千寻,如今一听三公子居然还没成亲,这位老太太居然还是三公子的母亲,这下可热闹了,都一齐向宛夫人献好,恨不能将自身的十八般武艺全部拿出来,一时间,医馆东边是医馆,西边厢房却成了婚姻介绍所。
宛夫人看花红柳绿,绿瘦红肥,看得十分快乐,沈千寻和三公子也在这场乌龙闹剧中笑得前仰后合。
青城镇的时光,就这样在家长里短的琐碎小事中渡过,某一天傍晚,沈千寻从药方中抬头,见窗外绿叶如盖,一树茶蘼开得馥郁芳香,而一旁的桃花却是残红满地,竟然已经到了暮春时节。
开到茶蘼花事了,尘烟过,知多少?
如今再忆起旧事,竟似恍如隔世一般,过去的一切爱恨情仇,一切恩怨纠葛,好像从来就不曾在她的生命中存在过,她好像一生下来,便在这个繁花似锦的小镇,过着再平淡闲适不过的生活。
而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她再不会浪费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去与那不值得的人一争短长,他自走他的阳关大道,她自过她的独木桥,他自乘风破浪,她自散发弄扁舟,自此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便最好。
黄昏时分,沈千寻和三公子关上医馆的门,穿过街道,沿着幽静的山间小径,向山脚下的家走去。
这一个月来,两人早出晚归,生活规律而平静,三公子三十有五,便按实际年龄来算,亦年长她许多,便一直拿她当孩子看,不光衣食住行照料得仔细,也常带着她在山里散心,知道她喜欢花花草草,闲暇时常带她去深山里挖些奇珍异草,平日里聊天,也纯粹是逗孩子的口吻,时不时的开玩笑,让沈千寻叫他三舅舅。
沈千寻长那么大,一向独立自主,何曾被人这么周到体贴的照应过?更不用说宛夫人那无微不至的关心爱护,宛老爷虽然生得威严,但每次看到她,亦是十分温和,只是,表达的方式比较笨拙,惹得三公子狂笑不止。
这位老人在生活上确实是个低能儿,时常丢三落四,可一旦舞起剑来,却是雄姿英发,气势逼人,俨然有大将之风。
此时此刻,宛老爷便正在舞剑。
宛夫人很不喜欢他那把剑。
她端着一盘菜,在他的剑影中穿梭,有意捣乱,凛冽的剑影混着家常的饭菜香,混成一股奇怪的味道,惹得一边驻足相看的沈千寻和三公子都不自觉笑起来。
“这老太婆,碍事儿!”宛老爷很无奈,只得将他的宝贝剑收起,咕哝着回屋。
“我缺一只铁锅!”宛夫人偷偷的对沈千寻说,“寻丫头,你就瞧着吧,总有一天,我把他那把剑给融了,拿去做只漂亮的锅子!”
沈千寻笑而不语。
一家人团团围坐在一起吃饭。
一个多月来,一直是这样,坐在葡萄架下,沐着清新的山风,吃最家常却最有滋味的饭菜,边吃边聊,当然,更多时候,是一家人听宛夫人聊。
只是,这一天,有些不一样。
饭刚吃到一半,外面有人敲门,三公子以为是邻居,便起身去开门,不想,门一打开,看到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
说陌生,是因为许久未见,说熟悉,是因为,这张脸,便算这辈子都不见,也绝不会忘记。
三公子怔了怔,飞快的将他关到门外。
但这是徒劳的。
因为他自己也知道,这人若想进这院子里,根本就不需要从门进入。
果然,下一瞬,他回头,那人已轻飘飘的落在庭院当中,对着宛老爷和宛夫人深深一揖,恭敬道:“将军,夫人,别来无恙?”
将军?
沈千寻眨眨眼,原来她真的没猜错,这位宛老爷,真的曾是一位威风八面的大将军。
再看那位不速之客,却是位美髯飘飘的中年男子,虽只着简单的麻布长袍,但那举手投足间的雍容气度,却让沈千寻明白,此人非富即贵。
宛老爷显是一惊,就要起身行礼,却被宛夫从一把扯住,她大刺刺道:“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一言难尽啊!为找你们,在下可是苦寻数年啊!”男子唏嘘不已,“将军和夫人选的这处隐居之地,真正是隐秘至极,若非有人提点,在下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你们会在这儿!”
沈千寻略略不安,这人是来寻仇的?可是,也不像啊,宛老爷对此人明显很尊敬,而这人比宛老爷还要小上十岁八岁的,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她看向三公子,三公子给她一个安抚的眼神,上前一步道:“我们一家三口已归隐山林,不再过问世事,阁下请回吧!”
中年男子歪头瞧他,脸上满是惊喜的笑容,他欢欣道:“三公子,你长大了!”
三公子轻哧:“我离开时已然年近三十,你该说我老了才对吧?”
中年男子摇头:“如今你三十有五,正是年富力强之时,要说老,是我老了才对啊!宛将军,自你们辞官挂印而去,我便日益苍老,当年的事,是我对不住你们!”
“这些话,便不用说了!”宛老爷轻叹一声,“今日你若是来看望老夫的,便坐下来喝一杯薄酒,若是有其他的想法,便不必说了,自去吧!好走不送!”